大赛简介

   “ 2005 年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主办,由国家商务部,文化部、国际广告协会、世界华人协会、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协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博螯亚洲论坛、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香港(国际)投资总商会等单位协办及支持。
   “2005 年首届中国国际广告模特大赛怀化选拔赛”将于2005年8月举行,本次大赛由怀化市盛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怀化电视台联合主办。
    本次大赛将打破传统模特行业大赛单纯性选美和受身高年龄的限制,不以帅哥靓妹为唯一标准,坚持模特形象与产品品质的一致性,坚持比赛内容的全面性,参赛选手从儿童到老年只要具备表演和对品牌产品有领悟能力,都能参加。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年龄、性别、身高、国籍不限;
   3、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能适应大赛安排的排练、培训工作和比赛;
   4、热爱广告模特事业,对广告理论及法规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艺术表演天赋和对广告产品有感悟能力;
   5、从未有过犯罪或从事不良职业。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5年8月16日-9月5日止;
     2、报名地点:怀化电视台、兴金路宾馆;电话:2264315 2551112 2263572
   3、其它县(市、区)选手可到怀化赛区指定地点报名;
   3、文艺团体、文艺院校选手,可经所在单位推荐团体报名;
   4、选手也可直接上网站登记报名(www.e0745.com)
   5、所有参赛者需提交两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生活照、艺术照各2张,其中中、青年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6、报名费:免费。

  参赛规定

   1、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期间不得参与类似的赛事活动;
   2、参赛者必须不受其他任何合约的限制;
   3、本次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的报名资料及形象表演内容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并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权;
   4、选手在总赛区决赛期间的全部活动日程均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不得参与未经组委会允许的其他任何活动(如拍摄广告、影视剧、接受采访、参加演出活动等);
   5、除组委会确定的服务和标准之外的一切消费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参赛期间,选手有义务按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参加各类公关活动、公益活动及宣传活动;
   7、参赛选手应如实填写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8、如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竞赛规则及办法
    为了确保本次大赛“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规范广告模特市场走向并选出最佳广告模特之星,提供所有参赛选手充分展示自我价值的机会,特制定此竞赛规程。
  a、本次大赛采用初、复、决、总决赛(颁奖仪式)的方式进行;
  b、本次大赛采用十分制计分,起评分为9分(小数点后两位数),计分检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综合所有评委累积分即该选手实际得分;
  c、本次大赛设评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若干名;
  d、总决赛邀请本省公证处全程监督评选并确认评选结果;
  e、本次大赛的服饰、化妆,初赛、复赛、决赛由选手自定,总决赛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突破以往模特赛事的内容编排框架,针对广告行业的自身特点,注重模特的综合实力以及对企业和产品广告的表现力,并以挖掘和培养广告模特新人为目的,比赛形式分为三个年龄组别:
A组:少儿组(16岁以下)B组:青年组(16-30岁)C组:中老年组(31岁以上)
   1、初复赛内容
   a、个人表述;
   b、服饰展示(泳装、晚装);
   c、才艺表演限二分钟,(舞蹈、主持、朗诵、歌曲、器乐等自选);
   d、广告知识趣味问答;
   e、自我形象设计和广告小品展示。
   2、决赛内容
   a、选手演讲及自我表述;
   b、服饰展示(含比基尼或沙滩展示);
   c、才艺表演(限三分钟)同上;
   d、主持人、评委提问、选手答辩;
   e、专业演员加选手合作表演企业广告小品,解决广告公关危机;
   f、个人现场广告即兴创意、编排及表演。

  评判内容

   外观条件,知识水平,艺术表现力,对所代言产品的感悟
   1、外观条件
   a、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生理缺陷;
   b、三围、上下、五官、头围与肩宽的比例协调;
   c、身高、五官、皮肤、头发、手、足、肢体状况;
   d、体态和神态,气质与整体状况和谐程度。
   2、知识水平
   a、文化基础知识;
   b、广告、旅游法律法规知识;
   c、广告、旅游业务知识;
   d、商品知识。
   3、艺术表演能力
   a、对广告方案和导演意图的理解和表演能力;
   b、对拍摄环境及舞美、灯光、音乐的适应能力;
   c、对于所代言的广告、旅游产品的自我认同感和洞察表现力;
   d、特长才艺表演能力;
   e、与摄制创作人员及其他演员的交流配合能力。
   4、产品的感悟力
   a、良好的广告触角和理解力;
   b、准确的产品广告表现创意力;
   c、对广告模特、旅游行业的热爱和独到见解。

  奖项设置

     1、3个不同年龄组冠、亚、季军各一名;
   2、十一佳广告模特大奖:
   最佳上镜奖、最佳演艺奖、最具网络人气奖、最佳仪表奖、最佳才智奖、最具活力奖、 最具魅力奖、最具亲和力奖、最受媒体欢迎奖、最佳品牌表现奖、最佳广告突破奖。

  其它事项

    1、初复赛、决赛的评委提问范畴由竞赛部提前拟定,即兴提问由评委及主持人掌握;
   2、评委的各项打分标准依据严格按专题会议商定执行;
   3、本竞赛规程的具体实施及解释权在大赛组委会。